商标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1万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崔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就是说比如,税法允许某项资产将来形成收入时,可抵扣的成本数为100,但是会计上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只有80,那么就形成20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税率是25%,那么,与通常情况下只能在未来结转扣除80的成本相比,企业将来可以获得少缴20*25%所得税的好处,这个好处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就是说比如,税法允许某项资产将来形成收入时,可抵扣的成本数为80,但是会计上该资产的账面价值是100,那么就形成20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税率是25%,那么,与通常情况下在未来可结转扣除100的成本相比,企业将来需要多缴20*25%所得税,这个损失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2、题目中商标权自上年初开始摊销,到本年底账面净值是90-90/5*2=54,本年底可收回价值是40,所以通常应该确认减值14,从而最终账面价值是40. 税法按照10年摊销,所以到本年底,计税基础是90-90/10*2=72,所以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72-40=32. 这32应是本年底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那么要如何编制分录呢,还要看年初,即上年底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余额。截止上年底,商标权账面价值是90-90/5=72,计税基础是90-90/10=81.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1-72=9.从而本年应补充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32-9=23.这和题目所说的增加1不同。麻烦同学提供下具体的题目出处,方便老师和后台沟通呢~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欢迎随时提问~加油!

2020-12-16 22:06:38 阅读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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