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的第48题中不当的类型是什么?解题思路是什么?
老师
老师已回答
非此即彼,非黑即白,对于这位大师在国学上的造诣评价不是只有特别好或者特别差的,还有很多其他可能。
2020-12-11 22:49:55
阅读209
考研英语此题d为什么不对?
老师
老师已回答
A few decades ago 开始这里是第五段对吗?这段写的大意是“几十年前人们没有喝瓶装饮料、嚼口香糖和用保湿产品的习惯,由于商业化宣传出来了这些东西之后消费者才形成了这样的习惯,这一现象属于商业习惯论的营销,参考下一段写到商业心理学家说产品要成为人们日常习惯使用的东西就算是产品的成功。d项养成好习惯根本文无关,商业营销所产生的习惯理论不一定都是好习惯,参照截图最后一段末两句,人们利用习惯论进行疯狂的商业营销,甚至在关于美容产品和对健康无益的产品所产生的习惯理论中出现了与正常的认知相互矛盾的情况。
2020-12-11 19:19:17
阅读201
这篇考研英语作文这里要不要加is?
老师
老师已回答
is 可加可不加,加上is,则think后面是一个宾语从句,不加is则think后是宾语+宾补结构。极其关注 care much about
2020-12-11 17:56:24
阅读250
考研数学此题计算P{X<1|Y=0},为何用这个方法?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这里Y=2之后就相当于求X的边缘概率分布,所以直接积分就好了,不照答案的做法也可以,正常做也行,就是条件概率公式用一下,然后分别求积分就好
2020-12-11 15:56:35
阅读1212
研究生考试中,法条竞合犯和想象竞合犯有什么区别?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其一,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犯罪行为的竞合,属于罪数形态,后者是法律条文的竞合,属于法条形态;其二,产生原因不同,前者是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作为中介,后者本身是法条之间的重合或交叉关系,不需要以犯罪行为作为中介;其三,罪过数量不同,前者具有多个罪过,后者只有一个罪过;其四,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数量不同,前者作用于体现不同直接客体的数个犯罪对象,后者作用于体现一个直接客体的单一犯罪对象;其五,法条关系不同,前者的数法条不存在重合或者交叉关系,后者的数法条之间存在重合或者交叉关系;其六,法律后果不同,前者所触犯的多个法条都应当在判决中援引(所犯轻罪仍然成立),后者只能适用一个法条而排斥其他法条的适用。
2020-12-11 15:14:53
阅读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