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研究生考试中,法条竞合犯和想象竞合犯有什么区别?

想问下,法条竞合犯和想象竞合犯有什么区别?

来自 l同学 的提问 2020-12-11 15:14:53 阅读536

l同学:

其一,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犯罪行为的竞合,属于罪数形态,后者是法律条文的竞合,属于法条形态;其二,产生原因不同,前者是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作为中介,后者本身是法条之间的重合或交叉关系,不需要以犯罪行为作为中介;其三,罪过数量不同,前者具有多个罪过,后者只有一个罪过;其四,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数量不同,前者作用于体现不同直接客体的数个犯罪对象,后者作用于体现一个直接客体的单一犯罪对象;其五,法条关系不同,前者的数法条不存在重合或者交叉关系,后者的数法条之间存在重合或者交叉关系;其六,法律后果不同,前者所触犯的多个法条都应当在判决中援引(所犯轻罪仍然成立),后者只能适用一个法条而排斥其他法条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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