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另行出卖标的物,和原买受人有什么关系?
蔡老师
老师已回答
你要看这句话的前提条件,条件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实际上这个标的物已经是原买受人的了,只是还没有付清全款,出卖人保留了货物的所有权。所以出卖人如果把标的物卖给其他人,可以当成是一种代理性质的行为,代原买受人卖给其他人,在扣掉相关的费用以后,收益归原买受人
2019-01-17 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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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分期购买,每期应分的利息数如何计算?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1、先算出出一开始的本金= 分期付款数*年金现值系数2、年末的本金=年初的本金*(1+利率)-当期的偿还款3、每期的利息=年初的本金*利率最后一期的利息要倒挤,否则账会因为小数点(计算精确度的问题)的原因不平。祝学习愉快!
2019-01-17 1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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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余成本调整后的借贷分录都是借投收贷利息调整还是会有相反分录?
李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溢价发行的情况下,后续都是借投资收益贷利息调整;如果是折价发行,后续则是借利息调整贷投资收益。祝学习愉快!
2019-01-17 15: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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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明细科目分——成本、利息调整?
徐老师
老师已回答
尊敬的学员,你好!这里是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的当期,减少持有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公允价值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这时候相当于刚刚形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此需要计入成本。
2019-01-17 14: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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