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是属于权益类科目吗?
A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你好! 其他权益工具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比如: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库存股,专项储备等。明天的你会感激今天拼命努力的自己,加油哦~
债券投资跟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不能转回的吗?
姚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资产减值中不可转回的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 其余不在资产减值准则规范下的减值准备都是可以转回的;希望老师的解答会对同学的理解有所帮助,继续加油哈~~~
权益工具是什么意思?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权益工具指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进行的投资。如对其他企业的普通股股票投资、为获取其他企业股权的联营投资等,均属权益性投资。 继续加油噢~
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是非货币性交易吗?为什么有汇兑差额?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且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外币利息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形成的汇兑差额,与其公允价值变动一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该金融资产的外币现金股利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出售外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形成的汇兑差额应计入投资收益。继续加油噢~
债务人和全体债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和和解重整有啥区别?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努力的同学,你好~为规范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破产会议纪要》)第24条规定了破产程序转换限制,指出“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 但是否在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后,债务人企业就只能被清算注销,不能再获生存机会,尤其是在《破产会议纪要》出台之后?法律规定并非如此。我们还可以借助破产法上的民事和解规定解决企业的挽救问题。企业破产法在第九十五条至第一百零四条中规定了破产强制和解的同时,还在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了民事和解,“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两者最主要的区别为:适用的程序阶段不同。强制和解只能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适用,而民事和解可以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全程适用,法律没有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的截止适用期限。这样好理解吗~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继续加油呀~(*^▽^*)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权益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有啥区别?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1、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是一级科目资本公积,二级科目是其他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2、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一级科目是长期股权投资,二级科目是其他权益变动,属于资产科目,3、其他权益变动没有单独的一级科目。一般出现的分录是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相反分录),两个是配对的哈。同学再理解一下,祝同学逢考必过,加油~
套期保值原理概念中,使其到期收益与期权到期收益一致,则该组合投资成本就是期权价值。什么意思?
孟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套期保值就是要实现风险对冲,把现货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通过期权市场对冲,构造一个借款买股票的组合,使其到期收益与期权的到期收益一致~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形成一方金融资产,不一定会形成另一方金融负债,也可以是权益工具合同,举个例子?
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可爱的同学,你好:可以从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两个方向去理解,如果A发行债券B购买债券,对于A来说是金融负债,B是金融资产;如果A发行股票B购买股票,对于A来说是权益工具,B是金融资产。每天保持学习,保持进步哦~~加油!!!
转让2020年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吴老师
老师已回答
努力的同学,你好! 转让土地使用权,一般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同学继续加油哈~
指定进入第二类的权益工具的处置时,可能出现“留存收益”的科目出现在借方的?
刘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有可能哦~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如有问题欢迎继续沟通交流,继续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