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此题选项C是否有误?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这个是非居民企业的正常税率。减免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非居民企业的优惠税率。这个需要审批的。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这段话中的“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准予扣除”如何理解?
谢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1、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扣除”--------这句话咋理解? 答:对于超出债资比例和规定利率计算出来的利息是不得税前扣除的。但是这部分利息支付给的关联方的税负要高于本企业,则可以认为我们之间的交易是不具有避税嫌疑的,因此是可以扣除这部分利息的。2、“直接或间接支付给境外的。。。。不予退税”----这句话咋理解?答: 经过资本弱化的特别纳税调整,不允许扣除的关联方利息支出,如果关联方不在中国境内,要主要以下: (1)支付给境外关联方的不允许扣除的利息,应视同股息分配。视同股息分配的利息支出按照下列两者较小数确定:年度应付境外关联方利息和资本弱化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之间的较小数 (2)如股息的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利息的适用所得税税率,需要按照两者的税率差补征预提所得税; (3)如股息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低于利息的适用所得税税率,多征收的预提所得税税款不予退税加油学习哦~
原材料收回后代收代缴消费税不是该计入加工成本吗?
陈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 你好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还是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将来最终的应税消费品出售时,之前应税消费品已经交过的消费税可以抵扣,所以计入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成本。如果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则消费税计入成本。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丁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是指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500万调减,200万(900-200-500)减半调减,共计调减600万元。祝你学习愉快
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需不需要也算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啊?
宁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第一个问题:属于。第二个问题: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所得税认所有权,所有权变更了就视同所得税也要视同销售。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