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社保基金中心的稳岗补贴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呢?
孙老师
老师已回答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对于企业收到社保基金中心的稳岗补贴,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明确规定计入哪个科目,但是该补贴从政府补助的角度看,是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的,所以建议同学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同学学习的很认真哦~,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不是应该由社保部门支付的吗?
关老师
老师已回答
解析写的非常清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法支付经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题如何做计提工资的分录,发放时的分录?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1、计提分录是借:管理费用(受益原则确定分录)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的分录就是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2、公司缴纳的,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的,还是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会有二级明细,中级考试中同学不用掌握这么复杂的。实务中,每个公司做账都不一样的,同学可以问问同事或者参考以前的做账,有可能和书本处理不一致。祝同学逢考必过,加油~
这里的社保滞纳金不是互相矛盾吗?
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ღ( ´・ᴗ・` ) 破产申请受理后的滞纳金不作为破产债权,但是受理前已经产生的滞纳金是普通债权。学习很辛苦,好好照顾自己~
承租人不具有买房资格,承租人可以主张权利吗?
F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您好:如果已经完成了成交,是没法主张优先权的,但是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说是限购,不具备买房条件,能否主张优先权,这个属于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下没有购房的前提和基础,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买卖合同是无法履行的,因此也就无所谓的优先权问题了,不能主张优先权。有问题我们再随时交流~~
(5)社保、税务账户本身就是不重要的吗?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5)社保、税务账户本身就是不重要的。(6)只有在同时测完整和准确的时候才是双向的,而完整本身就是单向的测试。希望老师以上的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哦~早日通过考试!
老师,这道计提社保的问题的答案和解析矛盾了?
陈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感谢同学的反馈哦~ 老师这边会与相关的负责老师进行沟通,对题目答案及时进行修改的~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ヾ(◍°∇°◍)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