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同学
老师,您好,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房子被出租人出售但未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不具有买房资格(上海要求五年社保),承租人可以主张权利吗?
展开态度决定一切同学,你好,关于承租人不具有买房资格,承租人可以主张权利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您好:
如果已经完成了成交,是没法主张优先权的,但是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说是限购,不具备买房条件,能否主张优先权,这个属于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下没有购房的前提和基础,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买卖合同是无法履行的,因此也就无所谓的优先权问题了,不能主张优先权。
有问题我们再随时交流~~
以上是关于租,承租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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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