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从租计征时适用于出租非居住的房产是非住宅吗?

孙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这个非居住是和个人分开来讲的哦如果是个人出租住房那就直接按照4%单就考试来讲不用区分两者含义,因为考题会明确说明是非居住的房产还是个人出租住房而在现实中因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价格的差异,导致动迁时双方对房屋性质争论颇多。很多人分不清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由此引发了很多问题。那么,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有什么不同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的不同主要有: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像同学说的情况,是按照12%税率征收。同学可以稍微做下历年真题就会知道对于这部分,咱们出题人是不会为难咱们同学的哦。同学学习的很认真哦~,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

2020-12-27 07:31:46 阅读85

可变现净值为什么不减去相关税费?公式是怎样的?

郑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注会同学,你好图一中,甲公司持有的乙原材料需要进一步加工成丙产品,所以我们需要间接计算出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首先我们要先确定丙产品是否发生了减值,来推断出原材料是否发生了减值。丙产品的成本为4520,可变现净值为21.2*200=4240,因为题目中未给出产成品的相关税费与销售费用,我们是默认为0的。此时判断出丙产成品发生了减值,但此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的目的是求出原材料的减值。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加工成本-产成品出售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图二中,同上道题目一样,属于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的减值问题。首先我们要先确定丙产品是否发生了减值,来推断出原材料是否发生了减值。丙产品的成本=1000*2+0.6*500=2000+0.6*500=2300 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4.7*500-0.2*500=2250此时丙产品发生了减值,(选项A为0,如果此步骤得出丙产品未发生减值,证明原材料也未发生减值,直接选A即可)第二步,求原材料的成本和可变现净值。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加工成本-产成品出售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4.7-1.6-0.2)*500件=1950 成本为2000。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帮助你理解~

2020-12-27 06:27:15 阅读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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