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计算中,这里的“增加减”何时加,何时减?

叶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净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出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顾名思义就是按照现金收付制计算出来的,把净利润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就是一种间接法(或者说倒算的方法),利用现成的利润表里净利润的数字,加减虽然计入损益,但没有发生现金收付的内容,或者已经发生了现金收付,但因为不符合损益确认的原则,还未被确认为损益的项目,由此把权责发生制调整到现金收付制,倒推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于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这一过程,是有其内在的理论科学基础的。说得直白一些,其实就是数学等式左右移项的结果。现金净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按照现金净流量分类构成的这一思路,净利利润也可如此分类,即:净利润 = 经营活动净利润 + 投资活动净利润 + 筹资活动净利润(当然,筹资活动净利润一般情况下较小,甚至为零)由于现金净流量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而净利润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因此: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经营活动净利润 + 本期未确认收入而本期已收到的现金 - 本期已确认收入而本期未收到的现金 + 本期已确认费用而本期未支付的现金 - 本期未确认费用而本期已支付的现金(这一等式中右边的后四项的调节过程,类似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的过程)由此: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净利润 - 投资活动净利润 - 筹资活动净利润 + 本期未确认收入而本期已收到的现金 - 本期已确认收入而本期未收到的现金 + 本期已确认费用而本期未支付的现金 - 本期未确认费用而本期已支付的现金将上述公式按照报表项目进行适当的分类,也就得到了现金流量表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这一附表附注表式。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减少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019-10-06 21:37:34 阅读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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