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国家补助500,我用了500,那就500还得交税?

A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努力爱学习的同学,你好~针对你说的这个问题,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比如:(1)收到不征税收入100,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 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因为是不征税收入,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是:利润总额减去100。(2)企业收到了这笔不征税收入的钱,用来了员工团建,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团建费 100 贷:银行存款 100;因为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是:利润总额加上100。把上述(1)和(2)事件合起来看,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100+100=利润总额。因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存在重复交税的问题。2、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比如:(1)收到不征税收入100,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 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因为是不征税收入,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是:利润总额减去100。(2)企业收到了这笔不征税收入的钱,买了台电脑,会计分录是:借:固定资产 100 贷:银行存款 100;(3)截至电脑报废时,累计计提折旧金额100,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10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00;因为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是:利润总额加上100。把上述(1)(2)(3)事件合起来看,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100+100=利润总额。因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不存在重复交税的问题。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提问,Andy老师会尽快解答,爱学习的你是最棒的,加油~

2020-11-01 22:21:32 阅读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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