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存货进行实质性分析会计核算程序后还需要进行什么吗?
陈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对存货进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后还需要进行什么吗?——存货的一般审计程序:1、获取年末存货余额明细表,将本年末存货余额与上年末存货余额进行比较,总体分析变动原因。2、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存货的实质性分析程序中较常见的是对存货周转天数的实质性分析程序。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供应商、贸易条件、行业惯例和行业现状的了解,确定存货周转天数的预期值;计算实际存货周转天数和预期周转天数之间的差异;调查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目的:获取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运用环节:存货监盘的相关程序可以用做控制测试或者实质性程序。存货的监盘是什么时候做的——存货监盘在被审计单位盘点的时候进行监盘就可以~ 没有规定必须做完实质性分析程序之后才能做监盘。(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应当监盘。)上述审计程序的目的都是为了存货审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希望老师的以上解答能够帮助到你,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ヾ(◍°∇°◍)ノ゙
本题A已说函证是必要的那跟实施会计核算的替代程序矛盾了吧?
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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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同学,你好~,不是的哦,这里函证是必要程序,指的是函证这个行为必须有,如果没回函,可以执行替代程序来进行补充,这里是不矛盾的~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针对特别风险,如果控制测试有效,还要做实质性会计核算程序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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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你好~针对特别风险就算控制有效,实质性程序也需要做。也就是说如果认为评估额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为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封信实施实质性程序。希望老师以上的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哦~早日通过考试!
起算时点怎么理解,行政清理程序转入会计核算破产程序?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微暖tiamo同学你好: 不一样的哈。前者主要是指金融机构这些,有专门的行政机关去实施,而不是法院,因为这样更有针对性,也减轻法院的压力,效率也更高。举个例子:《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根据上述法律及有关金融法律的特殊规定,《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作出撤销决定之日”作为可撤销行为的起算日期,这样既有利于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符合破产撤销权这一法律制度设立的初衷。受理和破产申请,老师可以一起讲哈。债权人申请破产。强制清算程序中,有关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和第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裁定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例子原因)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清算组的工作类似于管理人的工作,同样承担对债务人财产接管、管理、处分的职责,在这一过程中有大量繁杂的工作,导致持续时间较长,如果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申请日为可撤销行为的起算日,可能会造成可撤销行为不在《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或者第32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造成部分甚至所有可撤销行为因不符合期限要求无法撤销,而使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受损。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之日”为可撤销行为的起算日。这样很好地解决了公司强制清算撤销的特殊性问题,又使破产法的精神和目标得以贯彻和实施。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识别和评估与会计核算这三个财务风险评估程序都是应当了解吗?
陈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是的同学圈出来的这部分,都是应当了解~希望老师的以上解答能够帮助到你,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
这里终止重整会计核算程序是什么意思?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就是说如果重整计划草案经提出并由人法院通过,则人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开始执行重整计划。如果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没有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则人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走破产清算程序。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助你理解,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加油~
此题中需要对每一产品系列进行分析程序吗?
姜老师
老师已回答
优秀的同学,你好~,这里是可能执行的程序哦,而不是应当执行的程序~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会计核算程序中,实质性程序是发现金额上的错报吗?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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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摊销方式如果不合理,金额就可能不会正确,属于实质性程序。每天进步一点点,就是胜利的开始!
不存在重大的交易事项时,就不需要实施实质性会计核算程序吧?
金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 任何情况下都要实施实质性程序。道只有在重大错报风险小的时候可以用控制测试代替部分实质性程序,但是不能不做实质性程序。继续加油,预祝同学顺利通过考试!
为什么会计核算在审计程序里面是总体的审计计划里面是具体的?
刘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这里看得很认真呢,不过相关知识点确实容易混淆,这里要区分一下。审计计划分为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两个层次,总体审计策略包括:(1)审计范围(2)报告目标、时间安排及所需沟通的性质(3)审计方向(4)审计安排;具体审计计划包括(1)风险评估程序(2)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3)计划其他审计程序。这是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的区别,在具体审计计划的知识点中,计划和实施的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包括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和拟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两个层次,总体方案包括实质性方案和综合性方案,具体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所以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和风险评估程序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风险评估程序是具体审计计划下的内容,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是计划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下的内容。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加油,棒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