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免税合并要不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学员你好,免税合并时,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产生暂时性差异,该差异既不影响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应税合并时,被合并方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转让所得,合并方按公允价值记账,所以商誉的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不形成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在免税合并和应税合并下,商誉在初始确认时的计税基础是不同的么?
戚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๑*◡*๑)免税合并下,商誉的计税基础=0;应税合并下,商誉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无暂时性差异。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更好的理解,继续加油,早日拿下中级证书哈~~~
免税合并下的商誉是因为免税,所以未来商誉全额可以抵扣,所以计税基础是0吗?
姚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同学理解的是正确的,免税合并下形成的商誉,因为本来就是免税的,所以商誉的计税基础就是0;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对同学有所帮助,继续加油哦~~~
为什么不把因非同控下形成的商誉造成的会税差异确认为永久性差异呢?
龙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非同一控制下的免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但这并不是商誉本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也就是对于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我们是根据此来调整合并时确认的商誉的金额的,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商誉的调整,不是因为商誉自身暂时性差异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为什么说商誉的初始计量,免税合并?
韩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所谓的“免税合并”,是指被并方的资产负债在并入合并方时,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原资产负债的账面成本“转让”,不产生转让所得,不计算交纳所得税。因此,该些资产负债进入合并方时,应当按照原账面成本作为计税成本。所谓的“应税合并”,是指被并方的资产负债在并入合并方时,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比照资产负债的转让,依法计算交纳所得税。既然被并的资产负债是已税的,因此,合并方并入的资产负债(包括商誉)的计税基础应当按照上述“转让收入”的价格——一般也就是“公允价值”确定。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将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纳入合并报表的,购买方认可的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均是其公允价值,而免税合并下,计税基础为其原来的账面价值,所以存在暂时性差异。而应税合并下,计税基础为其公允价值,所以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也可以同样进行分析,该情况下,购买方认可的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均是其账面价值,免税合并下,计税基础为其原来的账面价值,所以不存在暂时性差异。而应税合并下,计税基础为其公允价值,所以存在暂时性差异。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还有疑问的地方,请继续追问探讨,*^O^*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数值进行会计处理,从哪出来出来的啊?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因为免税合并下,是税法对于企业合并的优惠政策,直接可以不用交税,因为税法不承认商誉,计税基础=0,虽然形成应纳税差异,但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转回,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而应税合并下,在初始确认的时候,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会计与税法的口径是一样的,所以没有差异,就不存在暂时性差异了在会计的后续计量中,商誉可能会计提减值准备,但是税法是不认可减值准备的,使得商誉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是由于减值造成的哟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助到你,预祝同学顺利通过考试!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免税合并、应税合并有什么关系吗?
方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这一块教材的表述是有不够严谨的地方的。免税合并和应税合并只是针对吸收合并的情况,控股合并不涉及免税和应税。因为税法上只有吸收合并才叫合并,税法上没有控股合并的概念,控股合并税法上叫股权收购,不叫合并。1.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两个公司变成一个公司,编的是个别报表,不是合并报表,但是会计上还是要区分同控和非同控,非同控时,如果满足税法上免税合并的条件,被购买方暂时不交所得税,购买方的计税基础就不能相应的增加,就出现资产的账面价值在会计上按公允价值列报,但是税法上的计税基础还是原先的账面价值,这里会出现暂时性差异;2.控股合并的情况下,编制合报,非同控的情况下合报中按公允价值入账,税法上不认合报,认的是个报中的账面价值,这里会出现暂时性差异,但是跟免不免税无关。"你理解一下?有疑问,继续交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