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累计未使用年假,本年也未使用,做相反会计分录冲减怎么理解?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1.同学讲的第一点是摊余成本的概念,实际利息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借款利息(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也就是同学说的名义利息),另一部分是折价或溢价购买债券的利息摊销,作为投资方同学说的名义利息就是我每期收到的利息(实际的现金流入),那用实际利息减去同学说的名义利息就是投资方应收未收的利息,所以用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息-名义利息)=期末摊余成本。2.同学说的第二点是金融工具中“其他债权投资”计提减值时的会计处理,原因分析为:1.为什么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时贷记“其他综合收益”?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他债权投盗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每期都要进行公允价值波。2.那么是什么因素会影响其公允价值的波动呢?其一是由于信用风险会导致其公允价值波动,其二就是其他的一些因素导致的其公允价值波动。3.我们在做账的时候,将公允价值波动全部都计入到了其他综合收益,并没有区分是减值部分影响的还是由其他因素影响的。我们假设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波动统统都是有信用减值影响的,那么既然是由信用减值影响的话,就肯定会使其公允价值下降吧。4.因此我们做:借:其他综合收益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但是注意,由于该公允价值变动是由于信用减值因素影响的,准则的基本原则是,如果是损失的话,你不能“隐藏”在所有者权益里面,你需要立刻马上通过利润表,通过损益体现出来。这样才符合谨慎性的原则。因此我们就需要把因减值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其他综合收益刨出来,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信用减值损失中去。因此才有了: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其他综合收益6.而且这一点并不与同学引用的教材这句话“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矛盾。因为我们借方是“信用减值损失”,所以我们在计提减值时是计入信用减值损失了,的确不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了,而贷记的其他综合收益其实是调整的减值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金额。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每天保持学习,保持进步哦~

2021-03-20 13:52:44 阅读1129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