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此题乙不按约定,按分立法则,是否债务人和新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许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哦~嗯嗯,同学的理解是正确的,只要债权人没同意,那你们怎么约定是你们内部的事情,你们按照连带责任对我债权人承担责任。继续加油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法条中的连带责任金额上限也是未出资本息和吗?
许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哦~对的,同学的理解是正确的。这里债权人去要钱的上限金额是股东没有缴纳出资的金额及其利息部分。继续加油哈~
票据责任中,汇票的主债务人为什么是承兑人而不是出票人?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票据上的主债务人为汇票承兑人。之所以将其称为主债务人,是因为最后持票人应当首先对其请求付款,并且在追索关系中,其为最终的偿还义务人,不再享有再追索权。出票人在票据上是属于次债务人哦~票据上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区分不是看谁是最后付款的人而是看持票人首先找谁请求付款哦~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欢迎同学继续提问哦,加油哈ヾ(◍°∇°◍)ノ゙
能否讲解一下会计中,连带责任的1/2/3/4条?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如甲、乙、丙、丁对戊有一个100万的连带债务,若甲、乙、丙、丁四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就视为份额相同即甲、乙、丙、丁四人各承担25万元(对应第一张图的法条①);若甲偿还了30万元,多偿还的5万元可以找乙、丙、丁三人进行追偿(对应第一张图的法条②);若甲偿还了这100万元,甲可以向乙、丙、丁三人追偿75万元,但乙没有钱给甲,那么这100万就由甲、丙、丁三人承担,甲可以向丙、丁追偿100万中的2/3。(对应第一张图的法条③)若甲偿还了30万元,那么对于乙、丙、丁来说就只欠戊70万元了,甲可以向乙、丙、丁进行追偿(对于第二张图的法条①);若戊免除了甲20万元,那么对于乙、丙、丁来说就只欠戊80万元了(对于第二张图的法条②);若戊和甲结婚,两者之间的债权债务相当于是归为一人,那么戊对乙、丙、丁继续享有75万元的债权(对于第二张图的法条③);若甲偿还戊的债权,但戊没有接受那么对于甲偿还的债权戊迟领的法律效果对乙、丙、丁也是适用的(对于第二张图的法条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欢迎同学继续提问哦,加油哈ヾ(◍°∇°◍)ノ゙
此题合同格式条款是因为满足那种情形导致的合同条款项无效?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同学的理解是正确的哦~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矿业人员投保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应如何做账?是计入安全生产费用还是生产成本?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如果受益的是公司,就直接做到管理费用——保险费。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如有问题欢迎继续沟通交流,继续加油哦~
会计证,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吗?
许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哦~不承担责任哦。比方你是被赠与人,赠与人送给你一块手表。你都免费获得人家的手表了,手表有瑕疵,你让人家承担赔偿责任,不合适对吧?继续加油哈~
在责任成本管理体制下,选项D“成本中心对不可控成本负责”错误吗?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道题应该是多选题,答案是ACD。成本中心只对可控成本负责,其他都不是正确选项。A和C是利润中心的表述。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
会计此题选项C,按约定办理托运,能否理解为由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算为是买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但如果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风险由岀卖人承担。继续加油!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关于承担责任的会计此题这四个选项,分别如何分析?
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A:企业的范围更广,比如合伙企业是企业,公司也是企业,但是合伙企业不是公司。A正确。B:合伙企业是可以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通常认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并没有截然分开,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可以被看作是合伙人自己在承担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能独立承担责任。C: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如果说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那就是把股东的钱还完为止,这就是无限责任,C是错的。D:股东向公司出资后,公司的财产就与股东没关系了,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有还不完的债,也不找股东还,所以公司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是法人。D正确。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