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学 2019-10-17 20:59:01 817

担保资产余值 ,承租人凭什么要为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买单?

关于担保资产余值,老师,你好:

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的情况下,收回资产:

假设承租人的担保余值为10万元且不存在独立第三方担保,未担保余值为2万元,做帐时:借:融资租赁资产12 贷:长期应收款10 未担保余值2,假设收回资产的实际价值为11万元,按照“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该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的说法,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11减去未担保余值2后的余额为9万元,小于担保余值10万元,应该向承租人收取价值补偿1万元。

 

但实际上承租人返还租赁资产的价值11万元已经大于其担保余值10万元,不需要在再补偿出租人。所以,承租人凭什么要为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买单?

 

 

担保资产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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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夏老师
职称: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2019-10-17 21:04:01

关于担保资产余值的问题,

同学,你好!

担保那个数字,是只要损失不超过10,都可以在10以内找承租人来赔偿!

你再理解一下!

祝学习愉快!

A**同学 追问

2019-10-17 21:09:01

那请老师你举例解释一下“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该向承租人收取损失补偿金”

夏老师
追答
职称: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2019-10-17 21:14:01

这样啊!假设承租人担保了10,未担保的5。出租人最后收回资产的时候这个资产账面加害者就是15,如果出租人发现这个资产价值只值5,那么损失的10都可以找承租人赔偿。如果发现只值2,那么还是只能找承租人赔偿10,如果发现值10,那么损失5可以找承租人赔偿。一句话:损失不超过10的都可以找承租人来赔偿!

 

A**同学 追问

2019-10-17 21:19:01

但是,在承租人的角度,承租人的担保余值是10。那假如资产值5,不是只赔偿5就可以了吗;假如资产值2,不是只需赔偿8吗;假如资产值10,不是不需要赔偿吗?这不是矛盾吗?

 

夏老师
追答
职称: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2019-10-17 21:14:01

你这个角度不能这么理解。要从党的角度去理解,担保本身不构成资产的价值!担保其实就是期赔偿作用的。

只是出租人的会计里的计算方式会误导大家而已。你按照前面的例子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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