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作用有三种,一是鉴证作用,二是保护作用,三是证明作用。
(一)鉴证作用
1.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是以超然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
2.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意见,具有鉴证作用,得到了政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普遍认可;
3.政府有关部门判断财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主要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4.企业的投资者主要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来判断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进行投资决策等。
(二)保护作用
1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出具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提高或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
2.审计报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债权人和股东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3.投资者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作出投资决策,可以降低其投资风险。
(三)证明作用
审计报告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结果所作的总结,它可以表明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例如,是否以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发表审计意见,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审计工作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