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充分运用“零关税”政策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8-15
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单方面对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输华产品实施特惠零关税。据初步估算,此项政策的含金量高达千万美元。实行零关税后,企业进口同样的商品也会享受到因此带来的成本降低的好处。那么,企业如何才能享受到这一政策大餐呢?“原产地证明、海关要求的相关单证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通行证’。”最近,在商务部专门为国内企业举办的一个政策说明会上,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康强如是说。
免关税优惠涵盖面广
“企业从非洲国家进口商品,要享受到零关税的优惠,必须符合原产地规则和相应条件。也就是说,这些商品是从受惠国家获得的,属于190种享受优惠待遇的商品,而且是从非洲直接运输而来。直接运过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康强表示。
据介绍,非洲国家中被联合国列为“最不发达国家”的有49个,其中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有28个。在2004年12月底前,这28个国家中有25个与我国办理了免关税的换文手续。这25个国家是:贝宁、布隆迪、佛得角、中非共和国、科摩罗联盟、刚果民主共和国、吉布提、厄立特里亚国、埃塞俄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莱索托王国、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尼日尔、卢旺达、塞拉利昂、苏丹、坦桑尼亚、多哥、乌干达和赞比亚。从2005年1月1日起,产于这25个国家的190种商品进入中国市场便可享受到零关税的待遇。
可享受零关税待遇的190种商品具体包括:水产品,如冻鱼、冻虾、章鱼、鱿鱼、海参等;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农产品,如未去壳腰果、未焙炒的咖啡、芝麻、丁香、可可豆等;药材,如乳香、没药、血竭等;石材石料,如粗加修整的大理石、花岗岩、砂岩、硅灰石等;矿产品,如石英、矿物油等;金属碎料,如铜、铝的碎料;皮革,如蓝湿牛皮、各种羊皮以及爬行动物皮革;棉、纱、龙舌兰纤维、麻等纺织品原料;多种服装制成品;钻石、宝石及半宝石等产品;还有轻工产品、机电产品和木家具等共十多个大类。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3年在这190个税目项下,我国从非洲受惠国进口的商品总额为0.76亿美元;2004年的进口额达2.08亿美元,一年净增了1.3亿美元。按2004年中国海关施行的最惠国税率计算,这些商品当年的关税税额为918万美元。康强说:“免关税政策的实施,等于国家减免了近千万美元的关税。希望企业能抓住这一机遇,扩大从非洲国家的进口,把这一政策用好用足。”
企业如何获得“通行证”
据康强介绍,对非洲的免关税项目,国家在制定原产地规则时,借鉴了国际通行的办法,也充分考虑了这些非洲国家的实际情况———经济不发达、语言五花八门、管理相对落后,有关部门因此尽量简化标准,以方便今后的管理与操作。
“但是,必要的证明与单据是必不可少的。”康强说。目前,企业在从非洲受惠国进口商品时,需向海关提供的单证除合同、发票、装箱单和提单外,最重要的当属由受惠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原件。原产地证书是企业享受特殊优惠关税待遇最为关键的证明。为了保证对这一证书实施有效的管理,我国与受惠国对原产地证书的格式进行了统一,并明确此证书由受惠国发证机构签发,盖章有效。海关总署还对所有受惠国的签章进行了备案。康强特别提醒企业注意,原产地证书的有效期为180天。另外,在原产地证书上,必须同时有发证机构与出口地海关的签章才属有效。
非洲与我国距离遥远,货物经第三国转运在所难免。如果货物经非受惠第三国进行运输,企业需向海关提供的单据有:出口国联运提单、出口国原产地证书、货物原厂商发票和未加工证明文件。康强提醒企业,经第三国运输,只有个别国家愿意为企业加盖通运货物章当做未加工证明使用,许多国家不愿为企业提供这一便利。目前,香港可为国内企业提供“未加工证明”。因此,国内企业若要享受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在制订运输计划时,应尽可能安排停经在香港。
谈及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康强特别强调,企业在填制报关单时,要及时声明自己的货物为非洲受惠国商品,应在“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一栏填写“05”,这样,电脑就会自动反应为享受零关税商品。“如果没有声明,电脑生成相关单据后,企业就必须缴纳关税了。”他说。
据了解,去年年初,香港CEPA与东盟“早期收获”方案实施期间,不少进口企业由于操作不熟练,缺乏事先声明,不得不缴纳了关税。对此,国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了“灵活处理”。“今后,如果缴纳了关税,再退就是不可能的了。”康强说。
联运提单问题有待解决
近年来,我国与非洲的贸易呈高速增长态势。据统计,2004年中非贸易额首次突破200亿美元大关,达294.6亿美元。其中,我国对非洲出口138.2亿美元,同比增长35.7%;从非洲进口156.5亿美元,同比增长87.1%。零关税政策的推出,将极大地提高国内企业从非洲进口商品的兴趣。在政策说明会上,来自大连九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程延宏向记者表示,今年他们公司从非洲的进口预计将增长1倍。
但是,对于现行政策,企业也有颇多不解与疑虑。有企业提出,非洲的不发达国家多为内陆国,从这些国家进口货物,若走海运的话,需先由汽车运输到有港口的国家,然后才能装船运到中国。海关“由第三国运输,需提供出口国联运提单”的政策在操作上显然有一些难度。
“这一部分陆运在单据上是接洽不上的,我们可以提供的只有第三国的联运提单。”在政策说明会上,英国玛威克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的王润伟女士向康强提出了质疑。康强当即表示,海关的政策确实没有考虑到多种联运模式,会后将就“联运提单”的有关问题再做研究,对这一政策进行微调。
还有企业代表提出,海上运输不可预知的情况较多,例如中转国常常借口检查,将货物长期搁置。因此,原产地证书180天的有效期过短。康强表示,180天的有效期是国际通用规则,在正常的情况下,货物应该能够在半年之内运到目的地。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非正常情况不在考虑之列。
康强同时表示,非洲与我国距离遥远,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情况复杂,同时我国对非洲的零关税政策刚刚实施,在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问题。企业遇到问题时要及时与所在地海关联系,解决不了的,可向海关总署反映。另外,企业还可以向我国在拱北设立的原产地管理办公室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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