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精讲:第四章(5)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2-27
CPA零基础课程免费体验
  第五节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2.补救措施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损害赔偿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009年原制度案例分析题、2010年案例分析题)
  (2)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混合过错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损益相抵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支付违约金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
  (3)《买卖合同解释》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①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②买卖合同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③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定金
  (1)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
  (2)《买卖合同解释》中关于定金的规定
  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由于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因此,违约责任也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1.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约定解决。
  3.租赁合同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4.承揽合同
  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5.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1)债的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中,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使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2)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以自己的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了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3)建设工程合同
  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违约责任的其他规定
  1.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CPA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注会考试怎么搭配科目?

建议优先选择相关联的科目进行搭配报考,这样可以提高备考效率,减轻备考压力,①《会计》与《审计》科目关联度较高,建议搭配报考;②《税法》与《经济法》同属法律范畴,建议搭配报考;③《财务成本管理》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的联系极为紧密,建议搭配报考。

cpa一共几门几年考完?

cpa总共考7门,其中专业阶段6门需要5年内考完,综合阶段1门没有时间限制,不过要等到专业阶段6门全部通过之后才能报考。

cpa一年考几次?

cpa考试一年考1次,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中,只有一次报名和参加考试的机会,近几年的cpa考试时间都是安排在8月份,报名则是在每年4月开始,考生一旦错过每年规定的cpa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都只能等到下一年报考。

cpa的含金量如何?

在财会行业中,cpa的含金量可以说非常高!cpa证书执业人员,具有在审计报告签字权,能够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签字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获得其它的机构认可,持有cpa证书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会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也可以在商业银行、上市公司、政府部门等单位从事财会相关的工作。很受业内人士认可和重视,年薪基本都是10万起步,而且升职、加薪的机会也更多。

在线提问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郁刚

高顿CPA研究院主任

学历背景
博士
教学资历
上财商学院EDP特聘讲师、《CPA四维考霸》主编
客户评价
专业度高,擅长规划,富有亲和力
郁刚
  • 老师好,考出注册会计师的难度相当于考进什么大学?
  • 老师好,注册会计师考试怎样备考(越详细越好)?
  • 老师好,38岁才开始考注册会计师会不会太迟?
  • 老师好,注册会计师通过率是多少?
  • 老师好,有了注册会计师证后好找工作吗?
999+人提问

张丽丽

高顿CPA明星讲师

学历背景
硕士
教学资历
央广网明星讲师、多年面授&网课教学经验
客户评价
专业,热情洋溢,细心负责
张丽丽
  • 老师好,cpa如果不去考会怎么样?
  • 老师好,注册会计师难度有多大?
  • 老师好,注会证书挂出去多少钱一年?
  • 老师好,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几年考完?
  • 老师好,cpa工资一般是多少钱?
999+人提问

杨志国

高顿CPA明星讲师

学历背景
硕士
教学资历
高顿CPA最具特色的教师之一、《CPA大蓝本》主编
客户评价
接地气,风趣幽默,东北味段子手
杨志国
  • 老师好,注册会计师工资待遇如何?
  • 老师好,35岁考注册会计师有意义吗?
  • 老师好,考过注册会计师能干嘛?
  • 老师好,考完注册会计师可以做什么工作?
  • 老师好,cpa注册会计师年薪一般多少?
999+人提问

李晶

高顿CPA研究院特级讲师

学历背景
博士
教学资历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训指定讲师、《CPA押题密卷及赢考手册》主编
客户评价
重点突出,逻辑分析力强,通俗易懂
李晶
  • 老师好,cpa证书一年挣多少钱?
  • 老师好,注册会计师能干什么工作?
  • 老师好,cpa自学过的概率大吗?
  • 老师好,注会一共几科几年过?
  • 老师好,cpa考下来大概费用多少?
999+人提问

高顿教育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