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5-08
  各会计机构、会计培训学校、会计持证人员:
  为确保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增强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会计人员会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现对我区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方式
  继续实行分层分类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双轨运行。市财政局统一负责高级会计人员(仅指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并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高级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由市局组织和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另行制订下达。我局负责当地一般会计人员(除高级会计师外的所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对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含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下同)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分类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应根据不同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以便各行业会计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增强培训实效。
  二、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
  根据市财政局统一规定,2013年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1日—11月30日。在此时间段之外,继续教育停止举办。
  三、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内容
  根据市财政局规定,2013年我区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确定为“营改增”会计及税收实务、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问题解释(二选一);一般行政事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确定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013年我区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会计人员须在宁波市财政局指定的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培训。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应当在选择培训课程后采用网上支付形式支付培训费;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的,在选择确定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及培训课程后,在培训开始前,到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指定的场所支付培训费。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甬财政会[2011]640号)文件精神和实际需要,参加2013年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培训机构面授教育的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其必修课程的考核以抽查方式实行考培分离,考试方式为在我局指定的考点进行集中机考。
  集中机考的时间另行通知各社会培训机构,考试地点为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鄞州考点(鄞州中心区天银路55号俊鸿嘉瑞大厦二楼)。考试内容为宁波市财政局编写的《2013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程》,考试题库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
  四、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有关规定
  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确定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运行模式、管理规程和培训课程,负责全市网上培训课程的需求调研、课程开发的研讨论证、课件审核、课件上线,并商定全市网上培训统一收费标准。我局做好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宣传、业务咨询、日常管理、培训情况的后台监控管理以及培训信息数据的交换、传送等管理服务工作。
  积极推行一般会计人员进行网上继续教育培训。
  五、面授培训的有关规定
  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培训。一般企业会计人员报名参加我局认可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学满规定学时的必修课程和其他课程后方可参加考核。面授继续教育学员按一定比例参加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方可确认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集中机考由我局会计管理科委托鄞州区会计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组织工作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点承担。会计学会应当与各社会培训机构签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协议以明确职责。
  各社会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教学管理、严格培训签到考勤制度和课堂纪律,提高学员到课率,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社会培训机构要为学员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与集中机考合作方的联系,及时预约集中机考时间,保证被查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就能获知准确的考试时间,努力使学员在必修课程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由于实行考培分离,学员面授培训时间减至21小时,其余3小时为集中机考复习和考试时间。未抽到机考的要进行纸质考试,各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额外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
  六、继续教育培训与从业资格管理
  1、为强化会计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意识,我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将会计人员每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记载登记。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确认通过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信息将在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数据库中及时保存和处理,会计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打印继续教育信息。
  2、对要求调转的会计人员,要求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当年度继续教育可不作要求。
  3、会计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内容、课时一律以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库登记的信息为准,并以统一格式出具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4、2012年或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一般企业会计人员,一律在网上进行补培训,并参加必修课程的集中机考。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13年3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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