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2-06
  鼓财[2013]205号
  区直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中“第二十条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精神,我局委托鼓楼区财政会计学会拟举办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以促进会计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财会队伍素质。
  为做好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区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企业)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
  三、培训时间:
  *9期:2013年5月21日-22日(企业),其他各期培训具体时间在报名窗口报名时另行通知。
  四、培训期间采用现场签到的办法,没有按时签到听课的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5月7日—6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在5月14日――5月17日报名,节假日除外。
  2、随带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含证卡)
  3、报名地点:鼓楼区行政服务大厅32号财政局窗口。
  六、培训费用:72.00元
  七、培训地点:
  福建省科技馆二楼学术报告厅(五一广场旁边)
  八、联系电话:0591-87534548
  九、考试发证:
  培训结束将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上登记并在会计人员档案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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