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肇庆广宁县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程序须知通知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2-17
       一、具备免试条件的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包括:①会计学;②会计电算化;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④审计学;⑤财务 管理;⑥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 2 年内(含 2 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但必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不具备免试条件的

  参加《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提交材料

  (一)《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登录会计信息服

  平台网站:http://210.76.65.208:8080/gdkj_CMS/cybl/index.htm,提交申请后生成并自行打印,有工作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广东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近期同一底片标准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必须与系统上同一底片);

  (五)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有最高学历(或学位)的,还需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员,须提交上述资料(一)、(二)、(三)、(四)项,以及自毕业之日起截止至申请日止2年内(含2年)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 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认可)和复印件一份。

  (七)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同时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受理部门

  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本人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发证机关,任选其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领取证书

  申请材料确认完毕后,工作人员将出具受理回执单给申请人,自确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免费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办公地点与时间

  办公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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