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财政局对重大资金项目实施全面监管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05
来宾市财政局对重大资金项目实施全面监管

  近年来,来宾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对重大资金的监管,注重源头治理,发挥财政职能监管作用,从投资评审、项目总监、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专项监督等环节加强重大资金项目监管。
  加强对重大资金项目的前期管理,强化设计及概预算的控制。一是强化内部管理,狠抓评审质量。来宾市财政局《来宾政府投资中介机构业务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根据制度内容在工作中严格实行评审。二是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采取现场实地测量、联合询价、暂定单价等方法,加快审核定案时间,按时保质完成评审项目。三是进行现场审核定价,促进项目的快速推进。2013年完成重大项目预、结算评审370个,评审投资额37.57亿元,审定投资额33.06亿元(其中:以编代审2.09亿元),净审减6.61亿元,净审减率17.58%(以编代审不计审减率)。
  实施从项目招投标到工程竣工结算的全过程监督。一是审核招标、合同文件,对前期经费审核把关。近年来,没有发现因合同审核出错而导致出现纠纷损失行为发生。二是审核工程进度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来宾市的来政发〔2013〕43号文等,严审项目。近年来,没有发现任何一次因资金审批疏忽而造成财政资金流失。三是审核项目变更。在审核中,严格按来宾市政府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依靠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高度的责任感结合事实做出鉴定,以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增加,对夸大事实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否决。打消施工单位如何增加造价来实现利润*5化的无理追求。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度共审批合同约750份,现场工程变更核实审批约600份,资金进度支付审核约2300份。通过规范条款、造价谈判方式,节约财政资金约0.3亿元;工程进度资金审核中,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政府文件,有效避免了不合理支付资金达4亿元以上。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严把采购程序关,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确保政府采购规模有了突破。2013年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各种采购方式,共监督管理政府采购1125批次,发布采购信息公告757次,至12月31日止,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15亿元,实际采购资金3.01亿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额2.14亿元,工程类采购额0.26亿元,服务类采购0.75亿元)节约资金0.09亿元,资金节约率4.86%。
  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堵塞工作漏洞。来宾市财政局发挥职能监管作用加强重大项目资金监管。国库科将部门预算支出纳入国库支付系统进行动态监控;预算科完善部门预算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及预算编列方式,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监督检查科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将部门预算支出经费管理纳入绩效考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经常性财政监督检查中;政府采购中心,从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车辆保险实行统一采购、集中支付方面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科规范单位资产配备标准;各部门预算管理科,严格预算单位会计报表定期报送工作,加强日常部门预算支出监控,指导业务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财务规则规范账务处理、做好预算编制及决算报表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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