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拨付我市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市补助资金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06
自治区拨付我市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市补助资金

  阿克苏市自2013年被自治区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市以来,已享受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100.61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第四中学内初班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根据自治区要求每生每天补助3元、每年补助按200天计算,此次拨付我市专项资金31.95万元。此项政策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南疆农牧民家庭贫困学生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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