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开展相关改造项目验收工作情况如何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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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初,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建科[2009]26号)和《甘肃省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甘建科[2011]156号)精神,由兰州市建设局、财政局组织技术专家及相关业务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市2013年安排改造的7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数据测算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各县区此项工作基本都符合项目建设的要求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个别不符合要求的县区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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