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如何去下达临时价格补贴补助资金的?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1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实时财政信息反映出当下财政、经济发展新动态及社会热点话题,关注实时财政信息,提高您对财经认知程度,为您的财经之路添砖加瓦。
  为应对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生活困难,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7月份呼和浩特市财政下达市本级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补助资金297.78万元。此次下达资金的发放范围是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社会散居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补贴发放标准为补贴标准为:6-9月城镇低收入居民为134元/人,农村低收入居民为67元/人;10月-11月城镇低收入居民为69元/人,农村低收入居民为35元/人。共惠及132002人。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已累计下达临时价格补贴补助资金898.5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600.8万元,市本级补助资金297.78万元。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全国财政网 > 呼和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