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长子县如何去加强支农资金项目规划管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27
  长子县八项制度规范支农资金项目管理:  
  一是项目评审制。申报项目需组织农业、水利、畜牧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专家评审,确保项目可行性。
  二是项目公示制。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经支农资金整合领导组审查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才能进行项目开工,项目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预期效益等。
  三是工程招标制。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中涉及水、电、路等要求等级高、技术性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流域治理或生态治理项目中的骨干工程等,按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
  四是集中采购制。支农整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金额较大的物资材料等按规定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五是项目合同制。对计划开工的项目,要求实施单位按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双方要及时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并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六是资金报帐制。各项目实施单位将相关的原始单据进行整理、归类、汇总后,填写财政支农资金报帐请拨单和支出明细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报帐手续。
  七是工程监理制。项目全过程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项目完工后,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对于不合格工程除不能组织报账外,由项目主管部门责令实施单位重新返工,限期整改。复验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着重对工程质量、运行状况以及不合格工程的返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束后均要出具有关人员签字后的验收报告。
  八是绩效考评制。加强项目跟踪问效和后续管理工作,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有整合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完成数量、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估,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山路曲折盘旋,但毕竟朝着顶峰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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