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下拨资金积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20
  一是对全市从事散碎秸秆收储经打捆或压块再利用的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进行奖补,年秸秆利用量2000吨以上补助5万元、5000吨以上补助10万元、1万吨以上补助20万元,二是对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除享受省财政25元/亩外,市、区财政分别按照10元/亩安排地方配套补贴;三是对市区新增7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户,除享受省级按30%的标准予以补贴外,当季完成500亩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的,市财政补助1万元/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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