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月销售额3万以内小微企业暂免营业税增值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24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在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由于之前已免除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因此,此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在该时间段内,月销售额在3万以下的可以免除增值税和营业税。
  月销售额在3万以下
  暂免增值税、营业税
  根据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这一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对我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如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印花税;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提高到月销售额5千至2万元,实际执行中,又从高选择适用了2万元的上限。
  比照起征点政策,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扩大至低于6万元,后又进一步扩大至低于10万元。
  受益企业户数
  尚不确定
  我区究竟有多少企业会在此政策中受益呢?实际这个数字并不确定。自治区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的政策是对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免营业税和增值税,而究竟会有多少企业受益其实和企业的申报和营业状况有关系,“这个月的销售额在2.5万或者2.3万,而下一个月在3.1万或者3.5万,这个数据就不好统计了。”此外该政策是从10月1日起执行的,目前企业受益情况只能等到今年11月份,企业缴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时候才可以统计。“因为企业是在其营业的下月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所以这个情况需要等至少一个月。”自治区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效果上相当于将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年销售额24万元提高到年销售额36万元,并将适用范围从现行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扩展到小微企业。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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