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25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的股权,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不适用本公告。
二、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应当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以出让人为纳税人,以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股权转让相关税费
四、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
五、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是自然人股东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以及其它名目收回的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款项,从中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股权转让价为实物或采矿权、探矿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但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其价格。股权转让价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股权转让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其价格。
六、自然人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列举的方法核定。
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自然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按转让比例确定。
七、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是指与个人股东转让直接相关的、并按规定已支付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金和费用,但不包括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八、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应到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
九、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取得(支付)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后至股权变更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持以下纳税资料到发生股权变更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或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二)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和复印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
(四)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权转让前一会计年度年末的转让股权所在企业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
(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的规定,以下属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的,应提供:
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的,应提供股权变更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年度会计报表、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企业所得税年报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的,应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包括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应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应提供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已经解缴税款的,应提供相关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违反规定隐瞒、虚假申报;应缴未缴、应扣未扣或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解缴)税款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本公告自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小编推荐:
宋时长沙为潭州治所。北宋设岳麓书院,将长沙的文化和教育推向鼎盛时期。元朝1274年时改为潭州路,湖广行省治所。1281年仍为潭州路,湖南道宣慰司治所,隶属湖广行省;元文宗天历二年因“天子临幸”而改名天临路,元末改潭州府治所。明初改为长沙府治所,隶属湖广布政使司。清朝康熙三年建“湖南省”,长沙同为长沙府府治和湖南省治。明清时长沙有四大米市和四大茶市之称,为中国最重要的米市之一。
文章来源:长沙地方税务局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税融通”缓解融资难 湘佳公司多获180万贷款 2014-11-25
-
2014年吕兴胜局长要求各级地税[*{a}*]干部做到“五个带头” 2014-11-25
-
于来山常务副省长出席税收宣传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指示 2014-11-25
-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促经济增长 2014-11-25
-
徐守盛:政务公开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 2014-11-25
-
吕兴胜:审计工作要坚持三个始终 2014-11-25
-
吕兴胜局长要求各级[*{a}*]干部坚持“五个带头” 做好“五个表率” 2014-11-25
-
吕兴胜:下阶段税收工作要做到“三个确保” 2014-11-25
-
吕兴胜:学习好 作表率 抓落实 2014-11-25
-
徐守盛:增强信心 稳中求进 做好财税金融工作 2014-11-25
-
吕兴胜:湖南地税收入实现千亿目标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4-11-25
-
于来山副省长在全省地税工作暨地税收入过千亿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4-11-25
-
2014年湖南省地税局吕兴胜局长对全省地税稽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2014-11-25
-
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把税收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2014-11-25
-
张云英:围绕“三带两创”抓落实 2014-11-25
-
张云英:围绕“三带两创”抓落实 2014-11-25
-
张云英:省局机关要在建设“三个地税”中更有作为 2014-11-25
-
张云英局长要求以“五个再”深入推进省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 2014-11-25
-
杜家毫:贯彻省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14-11-25
-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张云英局长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六点要求 2014-11-25
-
王军: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2014-11-25
-
杜家毫: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各项工作 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14-11-25
-
王军:让改革旗帜在税务系统高高飘扬 使整改要求在税务机关件件落地 2014-11-25
-
张云英:科学分析 统筹兼顾 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 2014-11-25
-
张云英局长强调稽查部门要增强三种意识 抓好三件事情 2014-11-25
-
张云英:严字当头抓群教 精准发力促增长 2014-11-25
-
2014年湖南总局王军局长强调办好公文是机关干部安身立命之本 2014-11-25
-
王军:用好文学力量 讲好税收故事 2014-11-25
-
2014年宁乡县局五分局打响收入攻坚战 2014-11-25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