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的财税支持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26
  2014年10月28日消息,为加快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以及具体政策措施等多方面对相关部门提出要求和目标。意见提出,要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意见指出,要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的财税支持。
  首先,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机制,加强对国家超级计算中心等公共科研基础设施的支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充分考虑科技服务业特点,将科技服务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次,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结合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统筹研究科技服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科技服务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消除重复征税。
  此外,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自用以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意见,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涌现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万亿元,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检查3 地方督查
  各地发现违规金额596.8亿
  在财政部的统一组织下,全国各省份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等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3182户、会计师事务所1668户,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596.8亿元。
  发现问题
  少数单位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随意调节利润、以假发票报账、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少数单位还存在私设“小金库”、少缴税款、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等问题;部分交通建设单位存在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滞缴少缴政府性基金和税费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追缴财政资金16.64亿元,追缴税款6.78亿元,没收及罚款3804.86万元。对124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罚款等行政处罚。
  2013年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196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43735.65万元,处理处罚4户,补缴税款14.15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8万元,对1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0.3万元。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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