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抚州地税局五措并举政策落地惠“小微”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2-17
  随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范围扩大,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6万元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也可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为确保这一政策真正落地,抚州市地税局五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该局: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召开了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贯彻落实专题会,制作了优惠政策培训视频,帮助基层税务人员正确掌握*7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具体实务操作,保证服务质量,落实管理责任。同时通过内外网站、“纳税人学校”、办税服务厅公告、12366平台、税企QQ群、微信平台和上门送政策辅导等形式,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内容、办税流程和申报要求,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政策运用能力,实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是进一步摸清工作底数。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导出后台数据三次,对全市201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户数、2014年新办小型微利企业户数进行核实,摸清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户数。对应享受未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下发名单限期整改,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尽享优惠。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每月填制小微企业动态管理台帐,随时掌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享受情况,根据征管业务系统分析、核实企业申报的企业所得情况,排查应享受未享受企业名单,利用电话提醒和辅导,提高政策落实率。四是注重个性化服务。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由事前认定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允许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先自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进行备案。为一、二季度符合条件但未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以及因小微政策填报不正确进行查改申报的纳税人,设置绿色通道,由专人辅导填报,让每一户小微企业在三、四季度纳税申报时,都能准确、及时、足额享受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五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列为年度绩效考核事项,并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督,对未落实到位的人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实到位。
  截至三季度,全市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达40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86.54万元,受惠面达99.26%。
  文章来源: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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