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榆林市局*5一笔异地强制执行扣款成功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2-22
  2014年12月1日,榆林市局对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耕地占用税4165.34万元扣缴成功。这是全省地税系统今年以来*5一笔异地强制执行扣缴税款,也是榆林市局建局以来扣缴金额*5的一笔异地强制执行措施。是全省一盘棋的布局下,省市县局多部门通力合作、克难攻坚的重大胜利,对榆林市局整顿税收秩序、维护执法刚性有重要意义,也为榆林地税系统强力冲刺全年组织收入任务提振了信心。
  太中银铁路从山西太原,经过宁夏银川至宁夏中卫,途径榆林吴堡、绥德、子洲、横山、靖边、定边等六个县28个乡镇,榆林境内约287.63公里。2014年7月22日,该公司在榆林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后,一直未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缴纳义务。榆林市局把缴纳此项税款列为完成218亿元组织收入目标的重大举措之一,有关人员与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座谈,市县局地税部门逐县召开政策研讨会,核实涉税土地面积,先后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该公司限期履行申报缴纳义务。在期限内该公司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缴纳义务,榆林市局依法及时启动了强制执行措施。
  在整个执法过程中,遭遇了进门难、沟通难、文书送达难、账户取得难、异地银行扣款难等多重困难。为确保相关税款及时扣缴入库,榆林市局主动向省局汇报,在省局领导的密切关注下,省局提供了*5程度的支持,解决了扣缴税款的燃眉之急。省局财行税处对政策应用严格把关,省局征科处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了指导,省局直属分局和西安未央区局及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信息。榆林市局党组信心百倍,市局相关科室带领吴堡、绥德、子洲、横山、靖边、定边等6个县局业务主管赶赴西安,成功扣缴耕地占用税4165.34万元。
  文章来源: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国家地税局 >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