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Ⅲ是目前巴塞尔协议的最新版本,于2013年1月6日发布其最新规定。新规定放宽了对高流动性资产的定义和实施时间。
中国银监会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及时进行了跟进,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这被业界称为中国版“巴塞尔Ⅲ”。
《巴塞尔协议Ⅲ》确立之后,对于银行来说,新协议要求银行缩小资产负债表规模和业务范围。银行必须提高储蓄资金以避免潜在的资产损失,而投资者得到的贷款额将相应减少。
主要内容:
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其中包括:信用风险标准法、内部评级法(Internal ratings-based(IRB)approaches)、公司、银行和主权的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专业贷款(Specialised lending)、股权风险暴露(Equity exposures)、IRB法的实施问题、证券化、操作风险。
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
其中包括: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