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十堰会计高级职称报名条件及相关内容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6-16
  温馨提示: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已经结束,相信很多考生已经开始紧张备考,高顿网校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历年真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大家2014年马到成功!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湖北省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相关规定,2014年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着;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会计师(或财税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高级会计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高级会计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高级会计师)工作五年;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会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会计师(或财税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会计师(或财税高级会计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会计或财税经济专业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2.直接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大型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3.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着或译着;或参加编纂并正式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本人承担撰写任务不少于五万字);或在国际、全国性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学术会上发表二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4.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工作成绩显着,受到国家级表彰一次以上者;或受到省、部级表彰二次以上者;或受到市、州政府表彰三次以上者。
  凡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近两个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及处理财经信息能力
  1.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高顿网校高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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