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5-21
准考证领取时间

  (一)在报名、考试、评审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会计法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

  (二)考试用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制定的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中国会计学会根据大纲组织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13)》,考生在网络报名时自由选择征订,确定征订的需到报名确定点交费。各地各报名点不得自行搭售或推销其他渠道的考试用书和辅导材料。考生在预定教材后,凭订书收款收据在报名点领取。

  (三)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会计考办、云南省会计学会的名义编写、出版、翻印、复制或者推销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辅导班。

  (四)准考证发放。昆明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收款收据,于2013年10月10日—10月2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州(市)报考人员请同一时间与当地州(市)财政部门(报名点)联系,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需要查询201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于考试一个月后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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