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会计师申报程序有哪些?

来源: 高顿教育 2024-08-28

2024年山西省高级会计师申报通知已经公布,参加2024年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考生可以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单住民主评议和逐级审核申报这三种申报程序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山西省高级会计师申报程序有哪些?

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以了解到山西省高级会计师申报程序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个人自主申报

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中央企业或外埠驻晋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参加评审,须由中央企业或外埠驻晋单位的总部人力资源部门委托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审。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管理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符合资历条件外其他申报条件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科报对应高级评委会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二、单住民主评议

单住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

1、申报材料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业主管单位、省人力资源市场出具推荐函后逐级报送高评委。中央企业和外埠驻晋单位由央企或驻晋单位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向高评委出具推荐函。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高评委;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经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高评委;劳务派遣员工由派遣单位会同用人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高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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