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今日截止
24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今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24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首先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想要了解更多详细内容的同学,一起来看看吧。
一、24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今日截止
24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上述时间段的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间截止日后,网上申报渠道关闭,不再受理送审材料,申报人员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果及其他业绩材料,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24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几篇?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参与并完成国家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地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4.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论文:本条件所述正式期刊是指公开发行并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论文刊物的征稿通知、清样稿以及无ISBN统一书号的论文集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24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审核
1.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2.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
3.各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省高评办根据相关职能职责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4.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省高评办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省高评办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