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24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内容如下: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是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相关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下列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2.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4)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职称。
二、能力业绩要求
参加2024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6号)有关规定掌握。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要求。申报人员自行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上打印审验卡。
四、考评结合的要求
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1.取得202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或截止到本年考试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5月31日)满55周岁(1969年5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其他参评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2.参加2022-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参加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级合格标准人员,可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