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漳州会计高级职称报名条件及相关内容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6-10
  温馨提示: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已经结束,相信很多考生已经开始备考,高顿网校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一些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福建省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相关规定,2014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高级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如下:
  1、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内容如下: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提前时间不超过2年),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以上财政、人事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获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二、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三、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累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
  四、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着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二万字),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高顿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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