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职业观之我见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0-30
  从毕业至今已有七年之久,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回想自己的职业生涯,一直都想抽空写写自己的职业观和感受,希望与同行们共同交流,也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增加对这个职业的认识。
  作为一个男人,压根儿就没想过从事这个职业,总觉得有些别扭,实际工作中也是这样,毕竟这个行当里女性居多,在公司的财务部里像我这样的“独苗”现象还是目前很普遍存在的。曾经想过转行但权衡利弊后还是觉得对不起那点儿专业知识,同其他的职业相比毕竟我有一定的基础,就这样一干就是七年,长期的工作习惯形成了自己严谨低调不善言辞的性格,但也使自己养成了喜欢学习思考的习惯。我一直都在探询会计为什么存在?其实作为一名财务从业者真的应该放下那些机械的劳动,好好想一想一些问题,因为理念和方向正确才能有好的观点和态度。说实话我有点儿反感把会计等同于账房先生或者管家,但又不得不接受会计与这两个词语的渊源。教材书上讲“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但我认为这仿佛定义了会计的未来,与现实相差太远,我虽然阅历不够但我接触的同行不少,这不是我坐井观天的观点,而是大多数同行的声音。现实中很多财务部门在公司的地位有点像电视剧里的“小三儿”,想到你时认为没你不行,忘了你时你就成了摆设。那么会计为什么存在呢?从税收的角度来说企业和国家要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从税法角度来说要有专业人员维护权利义务关系,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要知道企业一段时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说要保证投资成本及收益的安全,而从经营管理者来说要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发展变化趋势及内部管控等。
  那么会计究竟在为谁服务?我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是一直都存在一种感触,课本上说会计是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决策依据,看似合情合理,而现实仿佛并非如此,好多财务部门都沦为计算税款而服务的,更别提什么提供前瞻性的财务信息和参与经营决策了。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结果呢?我觉得应该谈谈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收付为依据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注重业务的表面形式,侧重会计信息的客观性。而权责发生制是以收入的收取权力和费用的支付义务时间来确定,注重经济业务的实质,侧重应计、预提、摊销、分配的原则,反映一定的合理性。从企业老板的角度来说,大部分老板都以收付实现制来考虑问题,所以也经常听到很多老板疑惑的问“我一年赚一千万,钱都去哪了?”其实有这样的疑问也不能怪老板不懂财务,毕竟作为一个老板,企业的带头人脑袋里必然会关注投筹资等战略方向性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往往会牵涉到资金流以及风险等,从这一角度来说收付实现制远比权责发生制实在。从政府预算和财政管理的角度来说,我的理解是政府部门更偏向于权责发生制,因为权责发生制比收付实现制反映的财务状况更合理,便于财政管理以及对行业成本效益的分析等。为了趋于稳健的财政收入所以从税收角度来说税务部门也更倾向于权责发生制。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是不应作为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的原则,比如在投资管理以及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预测方面,必须参考收付实现制反映的信息,因为企业在发展生存过程中如果这几个决策层面发生问题其结果都有可能是致命的,而权责发生制恰恰是以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为假设条件的,反映出来的信息可想而知,所以老板一般不会凭着财务核算的结果做出决策。此外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企业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客户资源等等,这些资源因无法量化而未被纳入报表中,但对于企业却至关重要。另外再从对税收的管理来说,我国实行“以票控税”,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经济业务往来都应提供合理、合法的发票,否则不能税前列支,执法部门也往往参照这些条文来管理,这就与中国特色的现状相矛盾,为什么呢?想想前不久轰动一时的“葛兰素史克事件”你就明白了。老外水土不服到底是谁的错?我国一直都在与国际接轨,为吸引外资创造好的投资环境和税收环境,有些原则性的问题必须讲中国特色,但是有些问题是否应该有人提提改革呢?当然这需要一个漫漫的过程。我们一直都在揭露葛兰素史克的偷税行为,但是否也应该自我检讨一下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呢?比如说医生受贿。经济业务实质决定会计反映,但会计在中国特色的环境下如何真实反映呢,这是不是有些矛盾呢?反映出来的会计信息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吗?我想这肯定不是会计能解决的问题,换句话说本质是社会的问题,要规范会计就请先规范经济行为吧,所以会计是为计算税款而服务的这种现象存在于大部分企业中,也必然决定会计在企业的地位。
  怎么才能做到为主体服务?在这方面我没什么经验积累,但我还是想谈一下自己的观点。首先会计与财务是有区别的,会计的主要职能是核算与监督,而财务是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参与决策和管理。根据前面所述在现有的税收环境下既然不能如实的反映真实的财务信息,而管理确应以真实有效的信息为支撑,那么就应该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核算体系。这个体系可以完全不受准则和税法的约束,而应以为企业管理服务为主线,结合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优缺点,建立真正的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服务的核算体系,从而做到核算为管理服务,管理为发展服务。
  如何做一个好会计?我想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在摸索,我也想说说我的看法。很早之前听过老会计说“财务这行入门容易,但想真正做好是非常困难的”。我到现在才有那么点儿体会,确实是这样的。暂且不提CPA、CTA之类的职称考试,不断修改、更新的税务政策就足以让你头疼,更不用再提要了解工商、金融、劳动、合同、公司法、票据法等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这其中还存在跨行业以及司法解释、执法实践等等问题,所以干财务是很辛苦的。你在这行混口饭吃很容易,但要混好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没有一定的毅力、自制力、执行力是很难做好的,因为如果脑袋里没掌握*7的知识库就必然会影响决策的正确性,所以干财务老吃那点儿老本在专业上是很难有成就的。风险来自于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而财务的风险往往来自于对未知的税收政策的掌握是否及时和准确,当然好财务除了这些还必须要有全局的观念、立体的思维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保持与老板理念的一致以及战略方向的一致,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因为财务的问题往往不是企业某个部门的问题,而是整个企业的问题,从这方面讲财务工作要做好就必须依靠各部门组织之间的良好配合,此外好财务还要有一颗务实服务的责任心,当然这又是企业文化方面的事情了。
  会计处理应考虑哪些因素以及筹划的两种方式
  一般来说财务从业者对于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往往需要判断所涉及业务三个方面的性质:*9、法律属性,也就是该项业务的经济实质,比如购销行为、融资行为、投资行为等等,与之相对应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二、税收属性,即该项经济实质所对应的税收规定,完成该项经济业务会涉及哪些纳税义务以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地、计算方法等等。第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会计属性,即前面提到的经济业务实质决定会计反映,与之对应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这三方面的知识应该灵活掌握,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要学习新知识更新脑袋里的法规库,这样是为了更清楚经济业务到底应该怎么处理?知道了怎么处理才能以此为基础进行筹划,否则,根本谈不上筹划。税务筹划一般有两种去向,一是跳入税法边界,再就是跳出税法边界。在财务是否筹划与应不应该筹划前应弄清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因为任何筹划都会有漏洞、都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而最终为风险买单的是企业。所以:1、执法环境,即征管环境,别跟趋势作对。2、税企关系,了解企业在当地的影响力,一般情况下这方面的因素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做好税务公关是很必要的,评估后就要把握好度了。3、风险偏好,指的是了解老板对税收风险的偏好,有的外企规规矩矩,但很多民营企业老板并不这么想,所以很大程度上要与老板勤沟通,否则结果可能是费力不讨好。4、企业发展,也就是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与战略方向保持一致,比如有的企业做IPO、重组等,在一段时间内*4规规矩矩否则结果往往会得不偿失。
  最后我还想分享一下前些日子看到的一篇文章,文章中把会计分为以下几类:1、核算型会计2、管理型会计3、公关型会计4、资本型会计5、收入型会计,这样的分类还是很接地气的,找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定位以及对未来的职业规划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我也不啰嗦了,有时间可以去看看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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