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三千不一定要缴个税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月薪三千不一定要缴个税来源:作者:日期:2008-07-09字号[ 大 中 小 ] 自2008年3月1日起(含3月1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同时,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三费一金扣除后再缴税 南京市目前有150万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现行的1600元/月费用扣除标准计算,有45%~55%的纳税人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南京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2000元之后,“一方面,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市民无需纳税;另一方面,由于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后还允许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每月总收入在2500~3000元的市民很可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计算,新标准实施后,月收入在扣除“三费一金”免税收入之后在2000元至6000元的工薪阶层,每月将减轻税负20元至60元不等。 张小姐在一家家具城工作,每月的收入有2500块钱左右。“年轻人的花销比较大,我每月的收入也就2000多块。如果按原来标准征收的话,每个月要缴几十元税,是我一天的生活费呢”。张小姐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按照1600元费用扣除标准,自己每月应纳个税为(2500-1600)×10%-25=65元;而按新标准的话,(2500-2000)×10%-25=25元。“算下来至少可以少扣40块钱,一年下来也能多出不少收入呢! 个体户每月也扣除2000征税 此外,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月减除的必要费用也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这样就与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保持一致,更加体现了承包人、承租人与工资、薪金所得者的税收负担的公平性。 外籍人员附加费扣除标准下调 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的同时,个人所得税附加费用扣除标准也从原先的3200元降低到2800元。由于享受附加费用扣除标准的人员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现行4800元/月不变,因此这次调整对外籍人员的应缴纳税款没有影响。但因为国内人员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使国内人员和外籍人员以及可以扣除附加费用人员的费用减除差距将进一步减小。例如,某外籍专家在2008年2月和3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同样为10000元,由于个税附加费用扣除标准降低了,那么他2月份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应按(10000-1600-3200)×20%-375=665元计算,2008年3月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应按(10000-2000-2800)×20%-375=665元计算。也就是说应纳税额并没有发生变化。 收入多了要合理支配 财税专家认为,个税起征点上调至2000元后,如何合理分配使用收入,应该成为个人和家庭值得关注的新话题。高收入者与普通工薪阶层相比,其收入来源并非只是工资,比如,红包、红利、补贴等隐性收入。而收入的税收往往靠个人主动去税务部门申报,而这次税法调整后,对重点人群的重点收入将由分类所得税制改变为实行综合纳税,纳税的监管力度将更大。届时,部分高收入阶层的纳税额会有所提高,如何合理避税今后将成为高收入阶层的理财手段之一。 对于高收入人群,加大免征额无疑是利空,可积极进行一些新的理财尝试,通过理财途径合理避税,提高家庭的综合收益。而如何合理避税今后将成为高收入阶层的理财手段之一,比如,有效运用住房公积金,投资于基金、国债,利用教育储蓄等方式。 对于普通工薪阶层,单从税收方面考虑,每月减少纳税金额,则无疑是小小利好。可支配的钱将更多了,虽然金额不可能太大,但可以借这次收入增加的机会,积极进行定期定额买基金等新的理财尝试,使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有所提高。 三个理财建议供你参考 方案一:多缴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办法表明,职工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也就是说,职工可以通过增加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降低工资总额,从而减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方案二:投资货币和基金 储蓄往往被工薪阶层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方式,但扣除利息税后,本来就不高的利息收益就所剩无几了。而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则不一样,除了能够获得比活期存款更高的利息之外,获得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能够保证本金安全。 不光货币市场基金如此,所有的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都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方案三:教育储蓄和保险 教育储蓄可以享受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国家规定对个人所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二是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 保险投资亦有优惠。除了国家规定的保险业务外,在一些保险公司的险种推销中,避税也是其一大卖点,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投资分红类保险中,保险收益也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税务机关职责 2016-05-20
-
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应纳关税 2016-05-20
-
<[*{7}*]> 购买科研设备支出可否税前一次扣除? 2014-12-22
-
<[*{7}*]> 贷款担保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2014-12-22
-
<[*{7}*]> 进场费的税务认定及其会计处理 2014-12-22
-
<[*{7}*]> 以房产抵工程款如何缴税? 2014-12-22
-
<[*{7}*]> 所得税应扣未扣项目以后年度能否补扣? 2014-12-22
-
例解弥补亏损三大方法及会计处理 2014-12-22
-
以现金方式向员工发放劳保费用能在税前扣除吗? 2014-12-22
-
来料加工业务进项税转出如何计算? 2014-12-22
-
财产损失审批前后的会计处理 2014-12-22
-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会计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及处理 2014-12-22
-
<[*{7}*]> 收取供热入网费是否缴增值税 2014-12-22
-
作废增值税票无法退回的会计处理 2014-12-22
-
<[*{7}*]>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有调整吗? 2014-12-22
-
<[*{7}*]>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有调整吗? 2014-12-22
-
委托他人转让著作权该按何税目缴纳营业税? 2014-12-22
-
<[*{7}*]> 从企业取得“不竞争款项”缴个税吗? 2014-12-22
-
<原创> 新财务通则下企业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的会计处理变化及税法差异 2014-12-22
-
企业附销售退回条件收入确定的财税差异处理 2014-12-22
-
新办房企广告宣传费如何处理 2014-12-22
-
企业大修材料进项税能否抵扣? 2014-12-22
-
人寿保险费用支出可否作为成本税前列支? 2014-12-22
-
<[*{7}*]> 用于开发的土地如何缴土地使用税? 2014-12-22
-
长期待摊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 2014-12-22
-
<[*{7}*]> 设备备用件报废进项税可否转出 2014-12-22
-
怎样签发和兑付商业承兑汇票? 2014-12-22
-
国外的设计收入是否属国内营业税征税范围 2014-12-22
-
进货退回与进货折让的帐务处理 2014-12-22
-
<[*{7}*]> 货物“联运”如何缴纳营业税?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