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
网校
2014-12-22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来源:作者:日期:2010-06-02字号[ 大 中 小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按照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要全面清理本部门、本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中,凡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应当一律予以取消;对不尽合理或者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要予以取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偏高的,要予以降低。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管理规定,对本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的规定,1997年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分别征得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凡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则上应当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应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审核。 未经审核同意企业可以拒缴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公布《2009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时,已注明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在公布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时,除了要注明收费部门、收费项目名称、管理方式、文件依据等内容外,还要注明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今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批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时,将严格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一律不予批准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要严格相关文件规定,报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并在批准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文件中注明“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的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的,有关企业一律可以拒绝缴纳。 7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在2010年6月30日前,提出本部门、本单位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意见,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将本地区拟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同时,各地要严格按照发改价检[2010]794号文件规定,加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项检查,重点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多的质检、国土、交通、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今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审批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一律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税务机关职责 2016-05-20
-
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应纳关税 2016-05-20
-
<[*{7}*]> 购买科研设备支出可否税前一次扣除? 2014-12-22
-
<[*{7}*]> 贷款担保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2014-12-22
-
<[*{7}*]> 进场费的税务认定及其会计处理 2014-12-22
-
<[*{7}*]> 以房产抵工程款如何缴税? 2014-12-22
-
<[*{7}*]> 所得税应扣未扣项目以后年度能否补扣? 2014-12-22
-
例解弥补亏损三大方法及会计处理 2014-12-22
-
以现金方式向员工发放劳保费用能在税前扣除吗? 2014-12-22
-
来料加工业务进项税转出如何计算? 2014-12-22
-
财产损失审批前后的会计处理 2014-12-22
-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会计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及处理 2014-12-22
-
<[*{7}*]> 收取供热入网费是否缴增值税 2014-12-22
-
作废增值税票无法退回的会计处理 2014-12-22
-
<[*{7}*]>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有调整吗? 2014-12-22
-
<[*{7}*]>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有调整吗? 2014-12-22
-
委托他人转让著作权该按何税目缴纳营业税? 2014-12-22
-
<[*{7}*]> 从企业取得“不竞争款项”缴个税吗? 2014-12-22
-
<原创> 新财务通则下企业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的会计处理变化及税法差异 2014-12-22
-
企业附销售退回条件收入确定的财税差异处理 2014-12-22
-
新办房企广告宣传费如何处理 2014-12-22
-
企业大修材料进项税能否抵扣? 2014-12-22
-
人寿保险费用支出可否作为成本税前列支? 2014-12-22
-
<[*{7}*]> 用于开发的土地如何缴土地使用税? 2014-12-22
-
长期待摊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 2014-12-22
-
<[*{7}*]> 设备备用件报废进项税可否转出 2014-12-22
-
怎样签发和兑付商业承兑汇票? 2014-12-22
-
国外的设计收入是否属国内营业税征税范围 2014-12-22
-
进货退回与进货折让的帐务处理 2014-12-22
-
<[*{7}*]> 货物“联运”如何缴纳营业税?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