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在工商登记管理中搭车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围绕 “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现登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标,总局决定开展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行为的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达到改进登记监管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目的。
二、重点任务
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利用工商登记管理环节,采取暗示、刁难或设置障碍等方式搭车强制收费;2.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加入个私协会;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工商登记中强制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在工商登记管理中违规增加其它证明文件或违规违纪搭载收取其他费用;5.在登记监管过程中超越工商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明确责任,建立工作机构。要建立由个私监管、纪检监察、人事、财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二)制定方案,认真部署整治工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进度,提出具体时间安排。
(三)全面自查,不留死角。要统一部署,对工商登记管理环节进行全面梳理,监督检查,不留死角。
(四)重点督查,不走过场。要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基层工商机关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局将适时派出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抽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抓好整改,建章立制。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商登记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制度规范,坚决纠正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切实做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工作。要注意发现、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上报总局。总局将在适当时机组织专题研究活动,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署,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纳入经常性监督,实现工商登记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标。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1月,各地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自查。
(二)2014年2月至6月底,总局组织开展重点针对基层工商机关登记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的专项督察。组织专题研究活动,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制定规章制度。
五、有关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整改要求的重要途径和解决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方法,各地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自查结果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总局个体司。
工商总局
2013年12月23日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围绕 “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现登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标,总局决定开展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行为的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达到改进登记监管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目的。
二、重点任务
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利用工商登记管理环节,采取暗示、刁难或设置障碍等方式搭车强制收费;2.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加入个私协会;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工商登记中强制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在工商登记管理中违规增加其它证明文件或违规违纪搭载收取其他费用;5.在登记监管过程中超越工商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明确责任,建立工作机构。要建立由个私监管、纪检监察、人事、财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二)制定方案,认真部署整治工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进度,提出具体时间安排。
(三)全面自查,不留死角。要统一部署,对工商登记管理环节进行全面梳理,监督检查,不留死角。
(四)重点督查,不走过场。要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基层工商机关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局将适时派出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抽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抓好整改,建章立制。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商登记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制度规范,坚决纠正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切实做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工作。要注意发现、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上报总局。总局将在适当时机组织专题研究活动,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署,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纳入经常性监督,实现工商登记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标。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1月,各地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自查。
(二)2014年2月至6月底,总局组织开展重点针对基层工商机关登记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的专项督察。组织专题研究活动,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制定规章制度。
五、有关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整改要求的重要途径和解决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方法,各地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自查结果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总局个体司。
工商总局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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