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现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及201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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