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5号--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为规范加工贸易保证金管理,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收取保证金问题的通知》([1989]署监一字第454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全国国税局 > 中央经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