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掌握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我们对2007年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进行了适当修订,并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仍按发改价格[2007]259号文件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附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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