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08年第36号公告--赋予秦皇岛高顿燃料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有关问题的的公告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秦皇岛高顿燃料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原油销售经营资格。
  赋予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龙口滨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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