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10号公告--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 网校 2014-12-22
  现公布《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请各期货公司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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