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增设20千伏电压等级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江苏省物价局:
  报来《关于请求核定20KV电压等级销售电价的请示》(苏价工[2007]2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在销售电价表中增设20千伏电压等级销售电价。
  二、你省20-35千伏电压等级销售电价按照1-10千伏和35-110千伏电压等级销售电价的平均值确定,具体电价水平见附表。
  附表:江苏省电网20-35千伏销售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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